杀的哥疑凶为被洋法官放生的黑暴 不止这一例 | 香港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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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籍男子蔡南生(Matthew)今日(16日)提堂,他被控于本月12日谋杀48岁韦姓香港的士司机。被告暂时无须答辩,没有保释申请,还押小榄精神病治疗中心至本月29日再讯。
控方指,被告过去怀疑有精神问题记录,申请先行索取其两份精神科报告。辩方表示反对,指被告有大学学位,没有接收指示的困难及精神障碍。裁判官决定采纳控方意见,将本案押后以取阅相关报告。
31岁被告蔡南生报称无业,他被控在12日凌晨4时许,谋杀中国籍男子韦剑雄。据港媒此前报道,疑凶在登上死者所驾的士约一分钟后迅速下车逃去,市民听到死者呼救,后者不支倒地,送院不治。死者右后颈有一处七厘米长、两厘米深伤口,初步相信由利器造成,警方在疑凶逃走路线及附近大厦天台发现其犯案时所穿衣物及物品,包括一把染血菜刀。
案发后,香港警方高度重视,派不同单位进行搜捕及调查,经分析后发现疑凶案发当日乘船前往南丫岛。此后警方接获一热心市民举报,后调派人手到场将其抓获。蔡南生当时并无反抗,没有武器及表面伤痕,附近有啤酒和一个黑色垃圾袋,里面有黑色防刺背心及刀锋长约9厘米摺刀。蔡南生一直否认杀人,但承认此前警方检获的染血口罩及菜刀为其所有。
疑凶曾扬言效法美国枪击案 被洋法官放生
据悉,蔡南生在南非出生,父亲是香港人,母亲是英国人。他在社交平台自称是“软件工程师”,曾在YouTube上发布影片,发表“微波洗脑”等言论,又声称自己数年前开始被人跟踪,摧毁其家庭、工作、朋友等,因此由南非逃到香港。
前年10月,有黑暴支持者在网上扬言要效法美国枪击案在香港发动袭击,香港警方经调查,锁定蔡南生,并在其睡房柜内发现两把分别为28厘米和24厘米的短刀,被控管有攻击性武器罪。
当时负责审理蔡南生案件的法官,是香港东区法院印度裔法官钱礼(Bina Chainrai)。钱礼称已查看了蔡的精神科报告,蔡无精神问题,只是较易激动。在其引导下,负责起诉的律政司也认为无法证明蔡南生有非法意图,主动撤控,蔡南生被当庭释放。
而这位钱礼法官,她的判决公正性近年来一直遭到香港舆论质疑。
2013年,一名年仅18岁已五度犯下非礼罪的富家子,钱礼仅判“感化两年半”,未有判监,被香港市民质疑轻判。
2014年非法“占中”期间,时任警司朱经纬到旺角执勤维持秩序,期间被指打伤市民。2018年1月,已经退休的朱经纬被判有罪并获刑3个月,此案的法官正是钱礼。而实际上,朱经纬在执勤时,所谓被打伤男子却在攻击警察,只因手中未持武器,就被钱礼裁定警察殴打市民。朱经纬提堂时,就有大批香港市民到法院为其申冤,声称判决不公,要求撤走外籍法官。香港警察队员佐级协会也发表声明称,判决“严重打击前线人员士气”,令人“极度失望”。
同样是有关非法“占中”的案件,钱礼对暴徒则显得十分宽容。2015年,她在戴志诚等四人暴力冲击立法会案中,仅判处“社会服务令”,并拒绝赔偿损失的要求。直到律政司不满刑罚过轻要求钱礼复核判刑,上述四人才被判入狱。
2015年7月14日,乱港分子黄之锋与罗冠聪就一年前在中联办外焚烧《“一国两制”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》白皮书一事,在律师陪同下到西区警署接受预约拘捕。钱礼质疑为何案发后一年才拘捕上诉,“提醒”辩方可以以过分拖延及造成不公等理由申请搁置聆讯。最终,黄之锋等人得以逍遥法外。
去年8月,黄之锋、周庭被香港警方拘捕,但当天下午案件于香港东区法院审理时,钱礼批准黄、周以1万元现金保释。两人步出法院大门后,扬言“不怕拘捕”“不怕坐牢”,次日,在警方发出反对通知书情况下,大批黑衣人在香港非法集会游行,而黄之锋、黎智英等人更是现身非法集会队伍中。
在保释期间,黄之锋于次月(即2019年9月)出境抵达台湾,与“台独”政党“时代力量”人士见面,要求蔡当局提供更多支持。9月8日,黄之锋在香港机场被“O记”拘捕,原因是违反保释条件,但9日上午在东区法院提堂时,钱礼再次允许其保释。获准保释的黄之锋立马去了德国,与德国外长马斯见面。当时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就直斥,个别德国媒体和政客企图借反华分裂分子蹭热度、博眼球的做法是极其错误的,希望德国外长马斯不要做中德关系的破坏者。
不仅如此,在去年震惊香港的12名坐船偷渡离港潜逃台湾的乱港分子中,有7人的保释就是钱礼处理的。其中邓棨然、郑子豪及廖子文涉嫌藏匿汽油弹原料,张俊富、张铭裕、严文谦涉及一枪械团伙,被搜出半自动手枪及过百发子弹。
如今,香港的士司机被残忍杀害,难道与轻易放生黑暴分子的法官没有丝毫关系吗?如果当时在被拘捕后,其行为能得到强有力约束,或许一条无辜的生命就不会这样消逝在黑夜之中。
“民阵”前召集人陈皓桓等7被告囚半年至一年
乱港组织“民阵”前召集人陈皓桓等多人,被指去年在香港警方反对“7·1”游行申请后,仍在终审法院门外举行记者会,呼吁公众参与游行,被控煽惑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共3罪。除了陈荣泰不认罪,案件押后至明年6月27日开审外,其余7名被告早前认罪,法官押后至今日(16日)在区域法院判刑,分别囚6至12个月。
其中陈皓桓被判入狱12个月,曾健成及胡志伟被判入狱10个月,梁国雄被判入狱8个月,徐子见、朱凯廸及邓世礼被判入狱6个月。由于陈皓桓、梁国雄、朱凯廸均因另案正在服刑,法官下令本案的部分刑期与其他案件刑期分期执行,即陈皓桓因本案被加监3个月,朱凯廸被加监2个月,梁国雄被加监1个月。
陈皓桓求情时称他只是想以“和平、理性及非暴力”方式表达诉求,律师亦指当日集结规模小,且无鼓吹暴力。法官在判刑时指,本案发生时,社会气氛已渐见平静,是次集结参与人数相对少,历时不长,而且过程中只曾发生零星堵路及纵火案件。不过集结之所以在短时间内结束,只因警方迅速采取行动。被告无视暴力随时发生的风险,仍透过传媒等渠道尽可能鼓动香港人参与这次未经批准集结,认为须判处阻吓性刑罚,判监是唯一适当选择。
法官续指,陈皓桓在案中扮演领导角色,曾多次公开发表言论,案发当日面对警方清场时更表明不会轻易放弃,故采取较高的量刑起点。除陈皓桓外,其余被告均因对社会有贡献或身体状况获减刑。考虑到控罪沿于同一事件,故下令本案所有控罪刑期同期执行。法官亦提到,梁国雄信念坚定,相信即使加刑亦无法阻止他继续其行为,但综合量刑整体性,决定将本案1个月刑期,与另案刑期分期执行。而陈皓桓及朱凯廸方面,法官则下令本案的3个月及2个月刑期与另案分期执行。
邓炳强:支持研究立法规管侮辱公职人员行为
日前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到立法会出席《施政报告》答问会时,民建联葛佩帆称网民侮辱警员,有损警员尊严,促请港府订立《侮辱公职人员罪》。林郑月娥当时回应称,正研究法例的保障范围,或向下届立法会汇报进展。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,有警员或公职人员执行职务时被辱骂,除打击执法外,也培养出不守法意识,支持研究立法规管侮辱公职人员的行为。
聂德权:香港已进入新时代
针对《施政报告》建议按“有能者居之”原则,检视公务员高层职位选拔聘任机制,公务员事务局局长聂德权今日(16日)在电台节目中表示,检视公务员高层职位选拔聘任机制,不表示现在这一批“唔掂”(不行),称现在的公务员团队仍然是专业高效,但未来需要符合多个条件,包括爱国爱港、忠诚、专业、高效、善于作为、敢于担当、勤政为民。
聂德权表示,过去两年,香港经历修例风波和纷争,政府施政举步维艰,批评社会有人为反对而反对和泛政治化,最终要中央出手落实香港国安法和修改选举制度,故公务员日后亦必须符合爱国者要求,在接纳宪制秩序前提下服务社会。
他形容过去香港政府一直在打“守势波”,每次推新政策都有很多阻力和挑战,经常要考虑社会如何反对,立法会如何“拉布”,有没有人提出司法覆核,又担心被指官商勾结,未来公务员需要在机制上较以往更积极主动。他还指出,在落实香港国安法及选举制度得到完善后,香港已进入新时代。
昨日(15日)聂德权就表示,香港政府将在招聘公务员的基本法测试中加入国安法内容。聂德权指,每年报考人数约有4万,因此有关测试倾向以选择题形式进行,一次过考核,不会分为两个考试。他不担心因此导致公务员出现招聘困难,但预期初期报考人数会减少,之后再回升。